5822yh银河国际-welcome(欢迎您)

平台合作

中国生产力无抗健康产业联盟章程

添加时间: 点击量:1616

  为了充分整合行业资源、切实推动无抗健康产业发展,为中央政府确定的“食品安全”战略和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做出贡献,由京福龙科技有限公司等,按照“合作·共赢”原则,发起成立“中国生产力无抗健康产业联盟”(以下简称“联盟”)。为规范联盟成员活动行为,确保联盟有序运行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经联盟全体成员协商,制定本章程。

  第一章 总则

  第一条 联盟名称:中国生产力无抗健康产业联盟。

  第二条 联盟积极吸纳与行业发展相关联的机构、企事业单位和行业专家等为成员,致力于与各类行业机构和各界仁人志士一同通过科技创新、模式创新和营销创新来共同推动人类社会“无抗·健康”产业的发展。

  第三条 联盟内成员以“携手共进·合作共赢”为理念,以“服务行业、支持政府、回报社会”为宗旨,以“履行社会责任、推动无抗养殖、奉献健康产品”为使命,履行同等义务、享受平等权利、风险共担,入盟自愿,退盟有序。

  第四条 联盟中的行业监督、管理部门不以盈利为目的,禁止联盟内成员以联盟名义开展与联盟业务不相关的其他活动。

  第五条 本联盟及其成员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,在经济活动中承担有限责任。

  第二章 组织机构

  第六条 联盟成员大会:由全体联盟成员组成,以联盟成员大会的形式行使联盟权利。负责组织制定并审核通过联盟章程,选举产生执行机构。联盟以有条件准入、自愿加盟为原则吸纳相关机构、企事业单位和行业专家加入。

  第七条 顾问委员会:由联盟邀请一些行业、社会领军型、代表型和专业型人员组成,负责为联盟发展提出指导性、建设性和方向性意见和建议。

  第八条 联盟执行委员会:由联盟成员大会选举产生,并推举一名执行委员会主席,组织召开联盟成员大会、审核由专家组或专业委员会提出的联盟准入条件、运行规则及关于联盟运行发展的重大方案、计划和报告等。

  执行委员会主席主要负责:

  ① 主持执委会及其联盟工作;

  ②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,组织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;

  ③决定联盟成员的吸收和除名,代表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
  第九条 秘书处:由联盟成员大会选举产生,负责联盟日常工作,对联盟执委会负责。

  第十条 专家委员会:可由来自行业主管单位、技术支持单位及骨干成员单位的管理、技术专家组成。负责参与制定或审定重大项目的可行性方案、投资预算与执行计划等,并向联盟执行委员会报告工作。本联盟专委会由无抗养殖、健康种植、人体保健、环境保护、健康食品开发和标准化专委会组成。

  第十一条 会员部:负责联盟成员的管理工作,努力为联盟成员提供服务,并在联盟成员的资格认证、标准化生产、投入品供应、品牌培育、产品营销、检验检测、纠纷调解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。

  第十二条 本联盟执委会主席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任期5年,任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届,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,须经成员大会2/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续任。

  第十三条 为保证联盟正常运行,涉及联盟成员会费的收取问题,可采取按届、按年缴纳方式或通过有偿服务等方式收取,交由联盟执行委员会决定,具体事项由会员部负责。

  第三章 加入联盟的条件和程序

  第十四条 加盟的条件

  1、认同联盟发展方向,愿意遵守联盟章程,积极参加本联盟会议,积极发表意见。

  2、维护本联盟合法权益。

  3、遵纪守法,自觉执行联盟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  4、按规定履行会员义务,缴纳会费。

  第十五条 加盟的程序

  1、提交入会申请书,填写本会印制的入会申请登记表。

  2、提交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登记,注册有关文件的复印件。

  3、经执委会讨论通过。

  4、由执委会发给会员证。

  第四章 退出和除名

  第十六条 退出联盟,联盟成员可以向联盟会员部申请退出,经执委会审核后可退出联盟,并在会员部备案。

  第十七条 除名

  1、凡依法破产、关闭、解散、注销的联盟成员,即自动失去成员资格。

  2、自加入联盟之日起,一年内未参与联盟任何活动者,即自动失去成员资格。

  3、联盟成员发生不适合继续保留成员资格的情况时,由会员部上报、秘书处提议,经执委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可以做出除名的决议,自决议生效之日起,该单位丧失联盟成员资格。

  第五章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

  第十八条 成员的权利

  联盟成员在遵守本章程和相关协议书的前提下,享有以下权利:

  1、自愿加入或退出联盟。

  2、对本联盟工作有参与、批评和建议的权利。

  3、具有利用本联盟服务信息数据资料库获取信息,或开展相关业务的权利。

  4、以联盟成员身份参与政府项目和联盟项目的开发。

  5、参与联盟的项目有优先权和优惠权。

  第十九条 成员的义务

  1、遵守本联盟的章程纪律、执行本联盟决议,承担委托的工作。

  2、积极宣扬并践行本联盟宗旨,参加本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  3、保守联盟技术秘密。

  4、按规定缴纳成员费用和履行义务。

  第六章 终止

  第二十条 本联盟遇下列情况之一时,经联盟执行委员会决定,报原批准部门确认后予以解散,并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。

  1、人数过少无法开展正常的活动。

  2、与其他组织合并。

  3、本联盟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要求解散或重组。

  第二十一条 在确认解散或重组后,联盟会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全体联盟成员和社会公告。

  第七章 附 则

  第二十二条 本《章程》如有未尽事宜,由联盟执行委员会负责补充或修订,经联盟大会讨论通过实施。

  第二十三条 《章程》呈报批准部门备案。

  第二十四条 《章程》由联盟执行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联系我们

联系电话:4000-556-777 0451-85919567
地址:哈尔滨市呼兰利民开发区沈阳大街与祥云路交口
邮编:100085
Baidu
sogou